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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业务流程简明规则
发布日期:2007-09-10 浏览次数: 来源:济南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 字体:[ ]

一、单位报账员

1、整理、粘贴单位领导已签字的原始单据。

2、填制由单位领导和报账员签字的报账单(一式两份),同所附原始单据交中心结算会计。

二、结算会计

1、审核报账员报送的报账单及附件张数、金额、类别是否正确,是否合法、完整,录入报账单。

2、核单位资金是否有足够的支付余额(计算机程序自动审核)。

3、将报账单及附件传递给主管会计。

4、不符合1—2条规定的收支拒绝办理结算,并将报账单及附件退还报账员。

5、对主管会计转来复核并盖章的报账单办理校对金额,并将第二联交报账员(第一连留存)。

6、对主管会计转来的《拒付理由书》、《提示单》交报账员。

三、主管会计

1、复核报账员报送的报账单及附件张数、金额、类别是否正确、合法、完整。

2、审核收支是否按部门预算执行。

3、按权限核准部门预算指标内现金支取和大额临时借款。

4、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收支,编制结算单,对支票验印并通知结算会计办理收支结算手续。

5、不符合第1条规定的收支拒绝办理结算,填制《拒付理由书》,连同报账单及附件退回结算会计。

6、不符合第2条规定的收支,填制《提示单》,退回结算会计。

7、将权限之外的会计事项呈报处长。

8、生成记账凭证、登记会计账簿(总账、明细账、日记账)、编制会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收支表、支出明细表、往来款明细表、基本数字表、其他支出计算表)、进行报表分析,生成分析报告。

四、汇总会计

定期生成汇总的资产负债表、收支表、支出明细表、往来款明细表、其他支出计算表等。并进行汇总分析,生成分析报告。

五、值班领导

解答报账员对拒付理由书的质疑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的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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